深圳,一女子浏览社交网站,突然弹出一条包养邀约:每月支付生活费2-5万,先给钱不画饼,有意者详谈,女子立刻和对方联系,对方告诉她说,和妻子不合,常年需要情人陪伴,会送手机和金条,女子心动,预定了酒店,刚一见面,男子就给她一根金条,俩人发生了关系,事后,男子要她买两瓶五粮液,可以帮她把金条变现,女子买下之后,第二天联系男子,发现已被拉黑,女子报警,真相令她目瞪口呆!2025年8月15日,据潇湘晨报·晨视频报道,一女子因为贪心,被网友骗了。李女士做梦都想发财,可普通工作,最多也就三四千块。李女士无聊至极,随手打开了社交网站,她平时上班,信息闭塞,认识的男子非常有限。她渴望出现一位男子,能救她于水火,给她想要的生活,让她不用再去上班。李女士的理想,非常的丰满,可是她的圈子,根本遇不见她想要的男子。她在社交网站上浏览信息,突然弹出一条陌生人发来的私信。李女士仔细一看,这条私信是一条“包养”邀约:每月支付生活费2~5万,先给钱不画饼,有意者+Q详谈。女子半信半疑,还有这等好事?她抱着试一试的态度,和金主张某聊了起来。张某告诉她说,生活中和妻子不合,生活苦闷,常年需要情人陪伴。张某还说,如果李女士愿意和他见面,他会送李女士一根金条做见面礼,还会送给她一部手机。李女士半信半疑,张某给她发来购物截图,直接给她拍了一部平果手机。李女士见对方如此出手大方,她心动了,看来张某是真心诚意,这样的贵人,绝不能错过。李女士答应见面,立刻预定了酒店,到了见面的时间,李女士装扮了一番,她要以最佳状态,吸引对方的注意。不大一会,张某到了,一见面就拿出一根金条,直接摆在了李女士面前。金条金晃晃的,发出耀眼的光彩,李女士瞳孔亮了,从未见过如此阔绰的男子。李女士想起那部平果手机,再看看这一根沉甸甸的黄金,她心动不止,拿起金条放进了包里。她放下戒备,已经对男子没了怀疑,她半推半就,和男子发生了关系。事后,男子告诉她说,由于金条比较特殊,并不方便在市场里兑现。但是,他有一位朋友,是开金店的,如果李女士想把金条变现,可以找他朋友帮助。李女士她不假思索,点头答应,张某话锋一转,向她提出一个条件。他说要朋友帮忙变现,很是麻烦,需要给朋友买两瓶五粮液,作为回礼,这样他才好意思开口求助。李女士不假思索,立刻下单买了两瓶五粮液,交给张某,要他去找朋友帮助。谁知到了第二天,李女士想问事情的进展,她拨打张某电话,这才发现,张某已经拉黑了她。李女士急忙拿着金条去做了鉴定,果不其然,金条是假的,那一张买手机的截图,也是用软件P出来的。李女士这才知道,自己被张某骗了,什么都是假的,唯独自己买的五粮液才是真的。李女士立刻报警,警方顺藤摸瓜,很快就将张某抓获。原来,张某是个骗子,在社交网站上大面积撒网,2个月内,有7位女子被他骗了财物,骗了身子。张某没有想到,自己这种行径,这么快就被发现,他曾经沾沾自喜,觉得自己把这些女子骗得团团转。他看着骗来的财物,暗自嘲笑,这些女人是如此的贪婪。真相虽然残酷,但确实如此,如果没有贪小便宜,谁也骗不了你,天上掉的不是馅饼,而是陷阱。有人说了,这么有钱的男人还需要来找网友做情人吗?这女子见利智昏,也是活该,希望她能记住教训!张某被抓获后,底下脑袋,他认罪认罚,为了避免更大的惩罚,积极配合给受害人退还赃物。张某被提起了公诉,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。那么,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?《刑法》第266条规定: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张某通过虚构“包养”事实,以虚假承诺,支付高额生活费、赠送金条和手机骗取李女士信任。张某进而要求李女士购买五粮液,并和张女士发生了关系,最终非法占有了财物。因此,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,且属于多次诈骗,应依法从重处罚。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5条规定: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,愿意接受处罚的,可以依法从宽处理。张某被抓获后认罪认罚,并积极退还赃物,符合从宽处理的条件。张某的认罪认罚和退赃行为可作为量刑时从宽处理的依据。李女士因贪图利益轻信张某的承诺,存在一定过失,但法律上诈骗罪的成立不要求受害者无过错。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,即可构成犯罪。最终,张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。对此,你怎么看?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。关注@王哥说法学法律知识。#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#